在庭审中,原被告双方都提供了一些录音证据。请问法院会根据什么来认定这些录音的来源是否合法呢?
法院审查录音证据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 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 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调查人员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2-30 22:2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