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朋友 您好 我是山东众多卷入高利贷人员的其中之一 现在想想追悔莫及 09年 别人欠我的钱还不上 一共有一百二十多万 后来我去外地要钱 因还不上钱今年年初被我的债主以携款潜逃罪起诉 我是真的想解决问题 房子 车都给了他们 可是现在我的债主在跟我要钱 并且警察也在找我 我不知道这个局面该怎么解决 第一我想请问律师 我的携款潜逃罪名会成立吗 第二 我想知道这种高利贷该以怎样的方法解决 请求律师尽快给我回复 我现在在和我的债主协商这些问题 如果对方不撤诉 很有可能会走法律程序 请您尽快给我回复 谢谢 谢谢
法律上无携款潜逃的罪名,你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你们之间属于民事纠纷,你的行为没有违反刑法的规定,即法务明文规定不为罪,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三条规定: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2-31 12:46:03
你好,问题解答如下: 1、罪名不成立。 2、高利贷超过国家规定的不受法律保护。 3、正当合法债务受法律保护。 目前,应该携带你的材料找律师帮你分析具体案情。以制定应对策略。
2010-12-31 13: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