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2月,在武汉天行物业的销售员,夏某手上购买一套32万元的房子。当时已付完全款,并与夏签了购买协议,并按了手印。协议上写了最迟09年5月办好两证,否则双倍赔偿。 09年3月,与天行物业李总联系,他说我们购买房子还差2.8万元没有到他们公司的帐上,与李总交流后,发现是夏某没有把我买房子的钱全部给公司,而是自己拿了2.8万。现在与夏无法联系上,天行物业公司的也都搬了。李总跟我说,叫我去找夏要钱2.8万,并表示因为购房的钱没有齐,所以不给办理两证。 请问: 1.我该如何通过法律手段合理解决此事 2.以下是我设想的解决方式,不知道法律上行不行的通,麻烦律师朋友看看。 只与夏某签了购房协议,夏某给了全款32万的29.2万给天行物业,天行物业也承认收到了这29.2万。但是说差2.8万,所以不给钱购房合同,更加不给办理两证。 既然没有形成购房合同,又确实承认收了29.2万的钱,我能不能要求武汉天行物业退还我这29.2万元的购房的钱?这是其一 其二,若天行同意退还29.2万,我该如何最合理的追回夏黑掉的2.8万,并起诉夏 其三,关于天行物业李总叫我去找夏某的说法,我觉得是他在推脱责任。而且我又不是神仙哪里去找夏。既然天行请夏销售,那么夏的一切应该代表天行物业的。他们之间的纠纷应该与我无关,我能不能通过法律手段要求天行物业跟我签订购房合同,并且迅速办理两证。 其四,夏的无耻行为,严重影响到我的正常经济及心里。我如何起诉他,能让他得到最大的法律制裁? 其五,请律师朋友介绍下,我去起诉夏的流程,我一定要起诉他,就是花2.8万让他坐牢都好!!太气愤了!
夏是代表公司的,不是他个人卖房,你是和公司签的协议,你交钱时应当要公司的发票。你只能补交2.8万。向夏要那2.8万了。
2009-03-25 07:4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