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劳动合同都有这一条:“本合同为完整的劳动合同,此前所有甲、乙双方口头或书面的协议都被本合同取代”问第一:如何理解该条款;第二:之前应聘时提交的简历是否已无效,是否应以入职登记表中的信息为准或以签订合同时提交的简历为准?
像这种没有经过公证的事项,以最新的信息为准。
2010-12-31 15:3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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