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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房问题?

咨询者 : fa148041 - 上海     时间 : 2011-01-07 21:36:26    状态 : 已解决



请问一个问题,我大伯是单身汉,有一套租赁房,租赁证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户口簿上面也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没有其他人的名字,由于他有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去了养老院居住,房子租借给他人补贴养老院的钱,平时有他的弟弟照顾,一直有这个弟弟照顾至今年,不幸的是大伯今年12月突然死亡,由于事发突然,没有留下遗嘱,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房子是不是可以由旁系租赁下来?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田洪涛   [北京]    13521944200

产权人同意才可以。

2010-12-31 22:56:57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大伯的房屋由其继承人继续使用,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2-31 23: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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