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撞了一个酒后骑自行车的人,交通队判机动车全责。机动车(我方)瞧病给看了,病情为外伤就是皮肤受伤,瞧好了,我方掏的钱。现在吧对方又要三万做皮肤移植。我方无法承担。 我方应该如何办?对方是否有责任?
交通队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仅作为证据使用,如果你有相反证据证明骑车人有过错,在诉讼中可以主张对方有责任。另外如果花费不多一般在交强险范围内即可解决。
2011-01-01 17:36:30
皮肤移植属于美容费用,不受交通事故赔偿的保护,你只需承担医疗费用即可,交通事故赔偿费用只包括因交通事故产生的直接费用赔偿,美容费用不是法定的赔偿内容,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1-01-01 17:5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