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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财产分配?

咨询者 : fa155009 - 江苏     时间 : 2011-01-01 22:37:32    状态 : 已解决



结婚十六年,住的是以公公的名字建的私房,我曾参与本房的一些装修,我与我老公离婚(女儿归我),请问我和女儿有权居住吗?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吴君瑜   [广东]    13421398256

如果离婚后无地方居住,可以让男方提供居所予以协助。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们分不到。

2011-01-01 22:30:51

潘学平   [广西]    13737216352

如果是家庭财产你们有权分割。

2011-01-01 22: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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