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家超市上班,没有签订合同,刚上班的时候说前三个月每个月要压200块,我上了二个月不到想辞职,但是老板不同意思还压了400块钱,请问这400块能拿到吗?有什么依据。谢谢!
压工资属于克扣工资,本身就是违法的!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主张: 一是要求补签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仍未签订的,一年后的第一天开始就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没有签订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是补缴社会保险; 三是补发未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开始(最早从2008年2月开始计算)的双倍工资;等等! 四是如是自己辞职需明确企业违法侵权的事实和理由,否则,原则上没有补偿金!等。 〓〓〓〓〓〓〓〓〓〓〓〓〓〓〓〓〓〓〓 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2011-01-03 14: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