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六十多岁的老人,一年儿子在南京因车祸去逝,在南京留下三处房产,当时心情悲痛万分,儿媳问我房产处理事情,我说不要。这一年来,我一直表示不要遗产的,但是现在我感觉身体越不好,想要遗产,可儿媳说我一分钱也没有,我自己说放弃继承的,她扬言手中有多次说不要遗产的录音。 我没有签字给儿媳,房产还没有过户。我还能要回我应得遗产的份额吗?
你这个情况有点麻烦,你目前需要查明遗产是否分割完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7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2011-01-03 20: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