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车位问题发生争吵,后来老头先打人。由于老头有心脏病以此为由说我打了他,并住进医院,经检查指数稳定,没有什么大碍。但是就是不出院,好像有讹钱的迹象。而我到公安局做完笔录就回来了,公安局也没说怎么办。而老头的儿子说老头病情很严重,不能做笔录。这件事拖了好几天。昨天我去医院看他看见他有说有笑的,看见我就装病。说自己心脏发作了。我很生气,不知道怎么办了?需要什么证据吗?怎样分开责任?该怎样走程序?
说你打人,对方是否有证据?
2011-01-03 17:36:31
你应该搜集你没有打对方的证据,以便对方起诉时你进行反驳。
2011-01-03 21:52:42
收集证据,以便于积极应诉。
2011-01-04 15: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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