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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子归属?

咨询者 : fa155531 - 北京     时间 : 2011-01-03 18:12:31    状态 : 已解决



我和老婆婚前买的房子,我父母出的首付,剩余房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购房合同婚前签订,但房产证婚后2年办下。请问如果离婚房子归属和购房合同的签名以及房产证上的名字有关系吗?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董杜骄   [北京]    13651278613

保留购房合同和首付款发票,这是离婚房产归属的最有力证据。

2011-01-03 19:12:08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你是婚前购买的房子,而且是你父母出的首付款的,房屋应当是你的个人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

2011-01-03 20:58:59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房屋属于你的个人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

2011-01-03 21:46:35

李颖   [北京]    13693127273

1. “我和老婆婚前买的房子”,这是说购房合同是你们俩的名字吗? 如是,房子是你们共同财产,你父母的出资,是对你一个人的赠与。 2. 如果购房合同是你一个人的名字,即使是婚后取得的房产证,一般认为这是你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女方可要求返还一半,并参照离婚时房子市价和还款比例, 要求你给予合理补偿。 但是,实践中北京海淀法院也有判例,在这种情况下将房子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理由是不动产所有权取得以房产证为准,而婚后取得即是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建议你还是签个书面的财产协议。 如有不清楚之处或需要帮助,欢迎与我联系。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李颖 百伦律师事务所 电话:13693127273 MSN:mslyy@hotmail.com Q: 1295568741 个人网站:www.greenlawyer001.com(婚姻家庭律师在线服务网)

2011-01-04 13:25:59

郑吉文   [北京]    13911825559

房屋应是你的个人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给予对方补偿。

2011-01-04 1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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