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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认定十级现在合同到期了还有相应的补偿吗?

咨询者 : fa155692 - 山东     时间 : 2011-01-06 09:49:59    状态 : 已解决



2009年3月份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下来后.在厂里上了半年.因结婚后要孩子.在家休息了半年 现在合同到期了 还有相应的补偿吗 厂里不让再签合同 我的合同是三年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吕庆立   [山东]    13206365749

您好,您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要求工伤赔偿。厂里如要跟您解除合同,您可以要求厂里支付经济补偿

2011-01-04 10:58:06

任兆兴   [辽宁]    13390138699

原《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新的《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11-01-06 18: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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