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一年多了,期间他要求签订过,可公司找借口拖延着,给他钱了一个产品经销合同,现员工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经过仲裁后又起诉至法院,我公司主张他是公司的合作商,请问这合同有效吗?他那有录音证据,工作服,考勤,我公司该怎么办?求助,感激不尽~~ 补充一下: 员工一年多了,未签订劳动合同,给他签的产品经销合同,有几个问题:1.他要双倍工资,过来了仲裁时效了吗年?2.签订的这个产品经销合同有法律效力吗?3.要赔钱的赔给他多少钱?4.他是不是无理取闹..求助!!!
如果是劳动关系,公司在承担相应责任的,我觉得公司还是以法办事比较好一些,当然,公司也有公司的难处,理解,不知道促裁结果如何,你没有说,我也不好谈自己的意见,如果是公司起诉到法院的,我觉得没有必要,
2011-01-04 13: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