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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房产界定?

咨询者 : fa155890 - 天津     时间 : 2011-01-04 15:57:34    状态 : 已解决



你好 咨询一下 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05年6月买的 公积金和按揭组合贷款 首付是他妈妈给的 05年底结的婚 06年7、8月领的房本(说是新房要一年以后领房本) 买房后一起供贷款 09年6、7月份他开始在外面搞第三者(女的是和他同办公室的同事) 到现在一直有暧昧关系 我儿子现在三岁 我要求和他离婚 请问 儿子能归我吗 房子算婚后财产吗 如果算怎么分 家里除了装修是从05年11月份开始的 其他一切都是06年2月以后买的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吴君瑜   [广东]    13421398256

小孩由谁抚养,看与谁生活对他有利.房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你可以让对方补款给你。

2011-01-04 17:41:26

韩明   [天津]    18920580866

一般来讲,这个房子不会是共同财产,在你们婚前其父母出资购房时没有特别说明是给你们二人的,应该视同给你先生一人的,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一般视同借款。其他婚后取得财产为共同财产。儿子已经过了两岁,父母有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同等权利。但你可以对方有外遇为由,主张儿子跟随其共同生活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对方有外遇,在分割财产时,你可以主张多分,会得到法院支持。但有暧昧关系不同于与他人同居,你不能以此要求男方补偿。

2011-01-04 21:35:47

薛从刚   [天津]    15922137882

婚后还贷和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应均分。孩子可以归你抚养。

2011-01-05 09:11:02

齐志龙   [天津]    15522318437

首付在没有明确赠与一个人的财产原则上可以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对方有足够的证据予以佐证 结婚后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婚姻存续为共同财产,孩子的归属需要看双方的经济实力和对孩子的有利程度等综合判定

2011-01-05 09:23:34

王义忠   [天津]    13011321721

您好,该房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主张分割。可以主张孩子的抚养权。

2011-01-05 11: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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