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朋友欠我28万,当初借钱给他出于信任 我没让他打欠条,去年我让他还钱,他说没钱还给我,我让他打欠条,他也不愿意。他说没钱还给我。于是他让一个欠了他16万块钱的人给我打欠条,那个欠他钱的人不愿意打。然后欠我钱的人动用武力逼迫欠他钱的人给我打了16万欠款的欠条。那个欠他钱的人也一直不还钱给我,所以上个月我去法院立案起诉欠他钱的那个人尽快还给我16万。法院今天去给他录口供,他说是被逼迫打的欠条。但他确实欠了16万。现在我应该怎么做 ,这个官司才对我有利?
以他们两个人为被告向法院起诉!
2011-01-04 16:18:10
有欠条,并且他承认有欠你朋友16万,稍微好些。
2011-01-04 17: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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