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邛崃市羊安镇购置一处房产 贷款已经一年 临近交房 但开发商通知我 由于该房属6+1层 所以我所买的六楼无法办理产权 必须连同七楼一起买下。现开发商提出三个解决方案:1,买下七楼2,退房3,在开发商即将开建的二期楼盘重新购置一套。 请问:选1,要求其以我买房时该房房价的一半出售给我 此要求是否合理合法 选2 目前为止我首付加贷款共支出7万元 索赔14万 此要求能否成功 选3 要求在其所建新楼盘以我购房时原价 任由我挑选一套 此要求能成功否 万分感谢
可以起诉开发商进行赔偿。
2011-01-05 05: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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