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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放工资问题?

咨询者 : fa156165 - 广东     时间 : 2011-01-05 09:28:26    状态 : 已解决



我在一家设计公司做的,貌似觉得发放工资有点纠结。 我是10月19号入职的,说发放工资押后10天,(11月19+10)也就是说11月29号是我第一个月拿工资的时间。 后来说第二个月拿工资的时间是按照你第一个月拿工资的时间(11月29号)再押后10天,(11月29+10)就是1月9号才是我第二个月拿工资的时间。 (2月9+10)就是2月19号是我第三次拿工资的时间。如此类推下去,那我不就是等于做40天才发一个月的工资??!!! 越想越不对劲啊!!!求助!!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吕伟国   [宁夏]    13739562040

这家公司的工资发放不符合法律规定,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2011-01-05 09:43:10

张宏图   [云南]    13508709534

公司的做法不对,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011-01-05 10:00:38

李翠英   [广东]    13433031325

公司作法违法,建议到劳动局投诉,发放工资的日期当是固定的,比如19号,就一直是不变的。

2011-01-05 12: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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