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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主恶意收回门面房并不退还租金?

咨询者 : fa137777 - 山东     时间 : 2011-01-05 13:10:16    状态 : 已解决



我于2010年5月15日租下菏泽步行街的一间房子,当时只签了协议,并开了收据。协议使用期有一年,但中途无理由向我们收押金,我没交,他便赶我走,我让他退还房租及2000元的经济损失费,他不退。我们就没搬,现在我们看生意一直不好,就想改行做其它生意,搬的时候他并没有说不同意,搬后我们进去弄房子,他把我们的门上了锁。于是我找他商议,他说不准改行。后来他提议退房并归还我房租3330,但结算时他问我要了协议,并说把钱结给我,但协议一到他手,他便撕毁。后说扣我们3000元的,精神损失费。请教各位我该怎么办?收据还在我手里,并且打电话时说扣我们3000元的精神损失费,我也做了录音。

  最佳答案

刘子若律师   [北京]    13910524458

对方的行为构成合同违约,你们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协议,追究违约责任。

2011-01-05 12:50:03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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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

2011-01-05 1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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