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通过房地产中介与一对母子签订好了买房合同,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名字是那一对母子的。当初签订合约时卖方隐瞒了她的丈夫是精神病患者的情况,并且已经走失了一段时间。现在我们这边的房产局必须要夫妻双方和他们的小孩一起签字房产证才能过户。可是他丈夫已经找不到了,而且他丈夫的名字不在房产证上。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诉请法院判令买房合同有效,并由卖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最后持法院判决书过户。
2011-01-05 18:25:10
比较难办
2011-01-05 18:2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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