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一奶奶病重,必须由我回家照顾住院。我请最多2个星期的假期,说明会尽快回公司的。年底了,工作进入了淡季也没什么忙的。可单位以我假期太长、工作忙为理由,最多只给我2天的假期让我赶回公司上班,不然就按旷工处理。而且连续三天没去就算自动离职,扣除15天工资!事先我已说明我请假时间的原因的,因为家里没其他人可以抽派,不得不以照顾病人为重! 本公司为私营企业,未签订劳动合同,每周六都要上班,没有加班费,更无什么三险一金。请问我该怎么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谢谢!
单位的用工存在多处违法行为,你的行为也存在违规,但不能罚款,所以单位的处理不合法,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11-01-06 06: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