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鱼塘约7亩,养殖水面约5亩,塘基种有牧草和果树。另种植场约1亩,种有牧草和果树. 鱼塘,种植场来历:当时鱼塘还是一片荒田(3年以上弃耕)。分别是张某2.5亩,赵某1.49亩,贵某1.32亩,叶某0.35亩,共计5.7亩。种植场原来是荒地,经辛苦开垦种牧草和果树. 我家于2003年11月份,就利用5.7亩荒田改作鱼塘事宜分别与四家协商好,并口头答应给我家推鱼塘(给的意思是荒田的所有权迁入我家名义下)。2004年1月底动工,3月建成。当年7月并把相应农业税钱交给了各户主。同年9月,我爸去村委会办事荒田的所有权变更时,村委会干部李某说:"以后都不用缴纳农业税就不必迁入了".我爸因缺乏见识也就听从了李某的说法.直到今年有一高速公路通过此段,全面征收鱼塘和种植场.因有征收补偿,上述四家又想要回土地得到补偿费.引起争议. 请法律界人士帮忙 请问他们可以要回土地吗? 如果与他们协商补偿费怎么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