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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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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否能够成为拆迁补偿对象?

咨询者 : liulicheng - 天津     时间 : 2011-01-06 16:25:47    状态 : 已解决



我老公家是平房现在要拆迁,我们是2009年12月10领的结婚证,一直想把我的户口迁到我老公的村子,2010年4月份村长写了个书面的东西,同意我迁入本村,可等递到本村边防派出所后,对方称户口已经冻结不给办理过户,2010年10月份我们举行了结婚典礼,至今临近拆迁,拆迁公告还未公布!我想知道我这种情况的是否能得到补偿!村民都说补偿以本村有户口的为主,我这种情况虽然户口没迁进来,但是我们早就领了结婚证,我也可以算本村的家属吧?不知道如果没有我的补偿,我能否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老公的村里已经同意接受你的户口了,没有办理入户问题只是形式问题,你依法属于你老公村里的成员,可以享受其村民待遇,有权获得拆迁补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1-01-06 17:08:46

胡鹏程   [天津]    13207646261

在男方居住而别处无住房的,应予适当照顾。派出所拒绝迁入是违法的。

2011-01-06 20: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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