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县城设计院的员工。原企业为国有企业,在2006年企业改为股份制公司,由原设计院院长掺大股,企业员工持小股。经过这些年的运营,现有员工16人,企业运营情况良好。现因企业负责人想将企业彻底解散,由负责人重新聘请人员重组私营企业,问此行为能实施吗?我们企业员工将如何做? 急!!!!望专业人士予以解答!!!
不知道对方占多少比例?企业要解散,需要通过股东大会,
2011-01-06 20:14:58
你好; 请电话咨询。
2011-01-12 23: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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