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和陈某结婚后生有两子,后李某以个人名义个人出钱购买房屋一套,房产证 上是李某名字。后陈某去世,李某与云某结婚,将房产证名字更改为云某,未公 证。现两子提起诉讼。请问专家,该房产更名性质是什么,云某与李某离婚后能 分割房产份额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访房屋应当是李某和陈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陈某去世后的一半应当由李某及两个儿子共同继承。李某将房屋更改为云某的名字的行为侵占了两子的继承权。云某与李某离婚后,不能分割到房屋。
2011-01-07 10:29:50
访房屋应当是李某和陈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陈某去世后的一半应当由李某及两个儿子共同继承。李某将房屋更改为云某的名字的行为侵占了两子的继承,可向法院主张维权
2011-01-07 14:54:46
1、该房为李某与陈某的共同财产,陈某去世,该房应由李某及两子继承,故该房的共有人为李某与两子,现李某未经两子同意将该房过户给云某,更名将无效; 2、更名无效,该房与云某无关,云某与李某离婚,云某不能分得该房。
2011-01-08 17: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