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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8月中做的伤情鉴定 2011年1月出结果?

咨询者 : fa157166 - 北京     时间 : 2011-01-07 14:43:43    状态 : 已解决



2010年8月跟人发生纠纷,自己胸口被刮伤,过了15CM,对方被我打了一个耳光,叫嚷着说被我打成耳穿孔了,去做了伤情鉴定。之后我方多次向他及公安局询问鉴定结果,可是他方拒绝谈话,公安局说还没出结果。今天,也就是2011年1月份了,公安局给我打电话说结果出来了,但是不跟我说结果,要我明天去公安局了再谈。我很疑问,一个耳穿孔的鉴定需要近5个月的时间吗?这中间是不是有什么问题?明天谈话我怎么办好?谢谢各位律师帮忙了,很焦急!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孟博   [北京]    13581810909

如果对方鉴定成轻伤,你的也构成轻伤的话,就互相不用赔偿,如果他轻伤你不够轻伤的话,就尽量赔偿对方,轻伤已经构成刑事责任,如果不赔偿的话,就要走司法程序了

2011-01-07 13:40:25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你们双方各自鉴定为轻伤的情况下,可以相互赔偿对方的损失,否则对方是轻伤,你涉嫌犯罪,你必须积极赔偿,才能减轻刑罚处罚。

2011-01-07 1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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