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房子, 但是我现在欠人钱,把房子过户给他作为抵押。 我们去公证处公证了, 公证三年以后把房子再过户给我。 请问:若三年后对方不愿把房子重新过户给我。 这份公证是否有效?我是否能起诉要求他把房子还给我?
你说的问题很不明白,你已把房子过户给他了,你就没有了抵押的权利了,房子的所有权已经不是你得了。
2009-03-29 07:05:16
我的意思是 , 房子现在过户给他,我们约定三年后他还给我。 我怕他三年后不还给我,所以我们做了房产归还的公证。 请问这个公证是否有效?
2009-03-29 09:39:23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