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房产是拆迁后平房盖的楼房,房是我母亲家的,拆迁后补交了20万元,新房交时我爸妈都还健在,一年后我父亲因车祸身亡,我父亲身亡后我母亲才领的房产证(我妈名字)。现在七年过去了,我奶奶爷爷要分我爸这份遗产(房子),请问这个价值是以买时的20万算还是以我爷爷奶奶提出所要房产的时间算(现在的房价,比如现在是100万就按100万算价值,如果20年后提出继承房屋只值50万了就按50万算)
继承的房子,按照现在 评估 的价值计算。
2009-03-29 17:38:00
《继承法》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根据你的陈述,你爷爷奶奶现在提出要房产,很有可能超过诉讼时效。
2009-03-29 17: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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