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女友(未婚)共有房屋一套,产权为各占一半。首付时她占6万5 ,我占4万5,现在欠银行十玖万伍仟。每月还贷都是由我支付,物管费也是。对于房屋的分割我该如何操作?
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有证据证明是个人所有的,归个人所有。无法证明的,按照共有财产处理。一般均等分割。 河北损害赔偿法律网http://www.hbshpc.com
2009-03-29 20:23:48
本案应属于按份共有,债务承担亦应按份分割,处理可考虑作价给一方,另一方适当取得房屋价款
2009-03-29 22:37:30
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各自的出资比例,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割房屋。
2009-03-29 2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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