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我的情况是这样,今天现在分个福利房,房子是我公公但是公公没有钱买,买房子的钱由我出。问题是公公又五个儿女,三个儿子两个女儿,我的丈夫是老儿子,说房子以后给我的孩子,怕以后公公过世房子又生事端不就是空欢喜一场吗?我们一直在一起生活15年,在这期间婆婆在我结婚时就有病到去世一直12年都由我和丈夫一直服侍,我侍奉老人是应该的,但是不想白花钱买房子,到时候落个一场空。请问我应该怎么处理这事?谢谢您
孩子可以正常继承房屋,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1-01-08 18:2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