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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该以什么案由起诉或报案?

咨询者 : fa157653 - 辽宁     时间 : 2011-01-08 16:25:26    状态 : 已解决



2010年,我与前男友之间发生一起经济纠纷,已以起诉到地方法院. < 他曾经借我135万人民币,理由是做生意> 后经他朋友出面从中协调,我们达成庭外合解,他的这个朋友和他一同经营了一套工地用施工设备,条件是他的百分之五十的股权以债务清尝的方式转让给我,做价30万, <签定了三方合同,他朋友也同意了.> 余下的欠款等他家所处位置搬迁后再偿还,我考虑到种种原因答应了,没多久,他和他这个朋友一起将那套设备偷偷转移了,并到外地施工,我四处寻找,现在仍然没有消息. 我当初已经把他写给我的欠条还给他了, 现在应该怎么办?他是属于盗窃还是诈骗?我该怎么办?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你有权到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2011-01-08 18: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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