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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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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要求合理么??

咨询者 : fa157743 - 广东     时间 : 2011-01-08 20:12:36    状态 : 已解决



公司规定旷工3天自动离职,我因为有事旷工两天1迟到4个钟,公司要求我自动离职,不让我上班,该要求合理么?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劳动法没有规定旷工三日属于自动离职,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支付经济赔偿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1-01-08 22:39:16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董杜骄   [北京]    13651278613

你给公司干,受到的条条框框制约是难免的。如果有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2011-01-08 20:17:28

陈胜法   [江苏]    13685112638

还没有到三天,按照规定也不能要求你辞职

2011-01-08 20:31:58

张勇   [广东]    13418954058

1,公司做法不合法,它无权开除你。

2011-01-09 10: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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