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去年买了一套期房,是一层。当时看的沙盘和宣传彩页都没有标注在我房子前面有地下人防的房子,但在上周交房时,却已经完工,正好挡着我卧室的两个窗子,距离非常近,也就不足两米,高度已经达到二楼窗子。请问我将如何主张我的权利?销售公司已经承认当初是存在未告知,说可以赔偿,请问怎样计算损失才合理?
双方协商
2011-01-09 07:38:01
双方可以用书面协议的方式协商确定,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依法维权.
2011-01-09 18:06:36
协商不成,依法起诉解决。
2011-01-10 10:16:39
协商不成可以诉请法院判决换房或赔偿。
2011-01-10 10: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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