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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有关人事解答如何办理房产过户?(十万火急啊!)?

咨询者 : fa158000 - 上海     时间 : 2011-01-09 17:50:15    状态 : 已解决



请有关人事解答: 父母共有二处房产:父母分别各一套产证。其中一套已过户给一女。另一套产证人为父亲(现已去世)。母亲健在,父母共有一子二女。四人有共同协议:1。一女愿将从父母处过户得来的房产再过沪给一子。2。母亲愿过世后将属于自己房产部份给二女,一子愿放弃房产(已得另一处房产)。问:1、现在可否办理房产过户?如何办理?2、是否只有母亲过后才可办理相关房产过户?3、母亲部份是否需公证?可否法院析权?如何析权?4。四人之间的房产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应? 谢谢!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董杜骄   [北京]    13651278613

你母亲还健在,怎么过户?

2011-01-09 17:42:52

陈胜法   [江苏]    13685112638

有的可以

2011-01-09 17:48:11

范嬛菁   [上海]    13901616841

此事涉及父母共有财产析产以及对父亲遗产的继承问题,最好通过法院析产继承,然后办妥相应的房产过户手续。需要帮助,可以联系面谈。

2011-01-10 10:07:43

汤广芝   [上海]    18801966505

诉讼析产确权

2011-01-10 13: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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