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借我车开出去在小区撞伤一位66岁老太太 打了保险公司电话已经备案了 现在对于这个如何理赔方面不是很清楚 想了解下我朋友撞伤人的医药费是从我车险里赔的吗 还有老太太现在是手骨折 还断了一根肋骨 医生说要这个要后期护理什么的 这个是算保险公司的还是怎么算的啊 精神损失费 后期治疗这个理赔是根据怎么来判的 还有万一有什么后遗症之类的有相关理赔标准吗
1.应该由保险公司现在交强险的理赔限额内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2.交通事故是一次性赔偿,不存在对后遗症赔偿的问题。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1-01-09 19: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