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咨询者 : fa158189 - 吉林     时间 : 2011-01-10 10:23:34    状态 : 已解决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现在想辞职,在单位工作了8个多月了,试用期是三个月,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孙湖   [内蒙古]    18047179667

仍然与用人单位办理辞职手续

2011-01-10 10:40:52

董杜骄   [北京]    13651278613

可申请劳动仲裁,公司和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是要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

2011-01-10 14:18:32

李冬晓   [北京]    13811610395

公司应当在用工之日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从第二个月应支付双倍工资。现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从第二个月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011-01-10 17:32:46

李云峰   [吉林]    15044122122

你好: 单位应当支付8个月的双倍工资。

2011-01-12 23:07:2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