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与国内一独资企业签了订货合同,价格为XX万人民币。由于合同是英文,在 合同中一个不起眼的地方标注了价格不含任何税,我方没有检查出 该说明‘。所以在交货时该公司要求我公司补交额外的17%增值税。据说国内正式销售的产品需含增值税,是强制性的。我公司是否可以用国家的相关法规驳回该独资公司的额外补税要求? 谢谢啦!
销售合同中使用的价格可以用净价格也可以用含税价格。增值税是价外税,如果没有约定是含税价,则是指不含增值税的价格。而销售方要求贵司补交增值税是基于税法规定的卖方代缴增值税,没有问题,你公司应该支付该笔增值税款。
2011-01-11 20:4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