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爸离异,现结识一位阿姨,他们决定走到一起,阿姨要求我爸原来的房产证上写上她的名字,请问如果有一天阿姨不好好照顾我爸的话,这房子她有权利分得吗?请各位律师帮忙作答,谢谢大家!!!
写上名字就属于共有!
2011-01-10 15:26:22
尽量不要写她的名字。还没结婚,就考虑房子的产权和署名问题,动机值得怀疑。
2011-01-10 15:30:07
写上名字就意味着共有,意味着这房子你那位阿姨也有份。还是要谨慎,如果不写的话,就是你父亲的婚前财产,属于你父亲一人所有。
2011-01-10 15: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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