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是开旅店的,今年来了一个50多岁的女人,经常来我这里休息,呆一会.每次都呆不一会,十几分中,接个电话然后就走了,每次给我5元钱,有的时候是她自己,有的时候是带别人来,几乎每次都是生面孔,现在分局找我,怀疑她是我家里的小姐,其实不是的,然后听他们说,这个女的让人分尸了.手和胳膊是在WC里找到的,现在分局要罚我们的旅店,5000元以上,请问律师这个合理吗,我26岁,文化少,不太懂,请你们指点一下可以么.谢谢...
直接找律师提供帮助吧!
2011-01-10 16:10:00
对罚款的处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或者诉讼
2011-01-10 20: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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