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不是专业的所以才来这里咨询的... 所以以下的话语真的会比较让人难理解 我都是通过奶奶一点点断断续续的话整理起来转述的 请见谅 —————— 现在房产证上的名字顺序是这样子的(由父亲登记,奶奶至今才知道,户主是爷爷) :爷爷,父亲,奶奶。 奶奶怕的是以后万一等她老了病了没有反抗能力了的时候排在前面的父亲会将其踢出家门或者对她不利,并且固执的不听父亲的解释 现在我所明白的是 房产证上姓名的前后无关其他事项。 为了更好地向她解释说明。 我想知道一些关于房产证、以及关于房屋相关继承法的一些条例或者道理。 或许这句话很不顺畅。 其实坦白的说。 我的,目的是让奶奶了解怎么样的做法才是真正危害到她关于这一房子的不利条件。 而不是区区这一名字的顺序。 因为年龄有限 实在无法更进一步表达… 希望可以有律师帮帮我! 拜托了!
只要房子产权你爷爷与你奶奶婚姻存续期间办理的,法律规定该房产就已经属于他们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各占该房屋所有权的一半,你奶奶的该部分所有权谁都无权处分生前永远归其所有使用没有任何人可以剥夺她的权利。
2011-01-11 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