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0年12月30号买了一辆宗申125-11摩托车,当时说给挂牌和保险,于是就把钱交上了,当时没给发票,好像说要去什么地方办,也没有在乎这么多,只给我一份摩托车说明书和一份买车的凭证,也没写多少钱,当时他们说过几天给办理牌照和保险,2011年01月04号给他们打电话又说要什么百分之十的附加税,结果2011年1月10号去他店里又让等两天,说年前能给挂上,可是这段时间一直不能上路,在等还有二十几天就过年了,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是投诉他们还是怎么办呢,希望给想个办法,谢谢了。
对方拖延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属于违约,你有权起诉要求其继续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1-01-11 13: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