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离婚,我在山东老公在大连,我在山东能起诉离婚吗?
首先要确定你们的户籍所在地,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即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你们同属相同的户籍地,如果你老公离开户籍地超过一年,则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2011-01-11 15: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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