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年龄问题没领取结婚证,结婚后由于某种原因没有发生夫妻关系后来由于女方提出夫妻关系,后来当男方实施时遭到女方拒绝。从此女方回娘家一去不回。她提出要求要离婚但是由于结婚前给女方的聘礼钱达到3W多男方也欠下许多钱。当男方朝女方要钱时遭到了拒绝不给。请问女方是否有诈骗的行为。他应付法律责任吗? 钱能否要的回?
双方虽然结婚了,但是没有共同生活的,男方有权要求返还全部彩礼,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1-01-11 17:12:25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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