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欠乙工程款100000元,已给付10000元,余款久拖未付,乙索要余款时将甲已打成轻伤,并强行甲写了100000元欠条,甲报案,已被捕,有定乙构成抢劫罪,即强行抢劫多写的10000元,有定故意伤害罪的,即打成轻伤。乙构成何罪?
应当定故意伤害
2011-01-12 10:5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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