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五年前借我2万元钱,约定一年后给我,并给我打了条,一年后,给我了2000元,后来多次讨要,无果.在后来这个人也联系不上了,这几天这个人突然回来了,我找他要,他也不给.我想起诉,可听说已经过了起诉期限,我该怎么办,能否请法院从中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法院有权查封他的账户吗?谢谢
你的债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对方拒绝履行法院判决或者调解书确定的义务,你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依法冻结他的账户,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冻结、划拨存款,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1-01-12 13: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