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我这问题可以索赔吗?

咨询者 : damoliuxing - 河南     时间 : 2011-01-12 22:00:14    状态 : 已解决



我父亲在2010年4月份脚部被清地面机抓破,在骨科包扎缝合后1月后已经全愈并可以干活,就在5月下旬时候手面上部被砍伤(同乡B干活的和外省干活因矛盾打架,回伙房拿刀要去砍对方,我父亲在拉扯他不让他去的时候被砍到,肌腱断一根),在接肌腱包扎缝合后到现在1月都没好。确诊成类风湿关节炎,现在浑身疼痛,不能走路,(关系:我父亲的弟弟是包工头,拿刀打架B的叔叔C是给我叔带班的,我父亲,叔叔和C的关系也不错),拿刀砍伤的人B父母只来看望过一次,未花分文,我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寻求解决事宜?所有花费都是我叔叔拿的,我父亲工资未结账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父亲的情况属于工伤,可以获得工伤赔偿,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1-01-12 13:08:29

李志刚   [河南]    13839031602

可依法提起诉讼,要求行凶者赔偿

2011-01-12 14:13:54

朱书芳   [河南]    13838286450

工伤索赔,电联

2011-01-12 15:34:14

张高领   [河南]    15093101390

你可以起诉的,请来电或到律师所详询

2011-01-12 16:05:51

丁光华   [河南]    13137357799

建议委托律师协助更好些

2011-01-13 07:17:10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