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为火力发电厂,厂区附近有一灰场为我公司存灰之用,现市政府以文件形式把此灰场列为土地复垦项目,现已开工。我公司正在积极与其协调。现咨询下有什么具体的政策有利于我公司,谢谢。
电厂的灰场有土地使用权手续的话,文件征用后,受益方要给补偿的。
2011-01-13 11:53:11
根据国家的土地复垦规定,复垦后的土地,如果国家建设不需要的,由生产单位复垦的,使用权归该单位,复垦后两年不使用该土地的,由政府统筹使用。 国家建设需要征用该土地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2011-01-13 1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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