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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证明其他发明人不是真正的发明人?(不要抄法律条文!)?

咨询者 : abeamlight - 重庆     时间 : 2011-01-14 16:23:29    状态 : 已解决



我在原单位有1项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单位有规章制度对授权的发明专利奖励6000元。我后来离职,就没有领到当年的6000奖金。现在即将起诉。 1.应走专利纠纷(直接到中院起诉)、还是走劳动报酬(属劳动争议了,要先仲裁)路线? 2.共同发明人如何界定? 我是该发明的唯一完成人。但因为单位的惯例做法(其他人评职称所需等因素),其余10个所谓的发明人只是挂名。 该如何证明其他发明人不是真正的发明人? 需要提供哪些证据?做哪些工作?有什么策略? 谢谢!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这个证据应该由对方承担举证责任,你没有对此举证的义务,如果对方不能证明是其发明的,在法律上就会认定你是唯一的发明人。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1-01-13 12:41:03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陈胜法   [江苏]    13685112638

你应该走专利纠纷。你要证明是你一个人发明的,需要提供相应证据,凡是能证明你自己发明的材料都应该提供。

2011-01-13 12:09:10

陈希   [上海]    13311885131

属于专利权属纠纷。 同意魏律师的看法,一般情况下,法官会将举证责任加到对方,让对方证明是共同发明人。对方需要举出他们对该专利发明作出实质性贡献的证明。 我觉得你重点应放在对方是否确实是对发明的产生付出实质性贡献这个点上。

2011-01-13 17: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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