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个个礼拜的事了,我爸爸开着电动车想抄车,结果前面的电动车突然转弯,我爸爸措手不及撞上去,摔了下来,当场都站不起来。对方也是个老人,也摔了,但没什么事,但站起来骂骂咧咧上来就打我爸爸,我们后来报警,说明了情况。对方什么牌照都没有,我们的齐全。到昨天,竟然结果是我们得给对方修车费,而对方丁点责任没有。 据说是认识交警队什么人。我该怎么做呀?
交通事故责任报警后,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后根据行为与事故因果关系分析认定! 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三天内申请复核!
2011-01-13 15:5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