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动迁所得房之后的遗产纠纷?

咨询者 : a378811701 - 上海     时间 : 2011-01-14 19:10:53    状态 : 已解决



在1999年左右,原住处动迁,当时动迁房内有三个户口,母亲,大儿子和二儿子,二儿子与母亲同住,大儿子自己有房,当时动迁签字的时候,二儿子没经过大儿子同意就签掉了,分了两处房产另外人民币数万,一处房产在二儿子名下,另一处在母亲名下,也就是说大儿子没哪到任何房产或现金。 现在的情况是,母亲病危,三儿子和四儿子看上了母亲的房产,分母亲的四分之一遗产是天经地义的,但是大儿子一直没有与母亲打官司,毕竟母亲老了,他一直认为等母亲百年后再与其他几兄弟打官司,但是现在大儿子的同事告诉他,如果现在母亲还健在的时候不打官司,到时候母亲百年后,产证上只有母亲一个人的名字,分也只能分到总房价的四分之一。 因为母亲一直认为亏欠大儿子,所以口头承诺此处房产的50%是给大儿子的,但是没有书面协议,但是当时动迁的时候大儿子的户口也在,也是安置户之一,但是一直没有拿到。我想请问一下专家,这种情况,现在应该如何处理。谢谢。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张峥嵘   [上海]    13764564049

大儿子需要打一个确权的官司,即确认他自己的房屋产权,具体份额可根据拆迁协议予以确定.虽然这样的诉讼目前通常认为不受诉讼时效的影响,但官司当然是越早打越好. 如果不想打官司的,就让母亲做遗嘱公证或者家庭内部先做好分家析产协议.

2011-01-14 21:14:00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