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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咨询者 : fa160371 - 内蒙古     时间 : 2011-01-15 08:39:51    状态 : 已解决



雇佣关系明确,突发疾病,4小时以内死亡的,应如何处理?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王琮玮   [北京]    13466629113

首先要区分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因为二者的赔偿依据、赔偿标准及法律适用均不同。 如果是雇佣关系,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雇员是因为个人身体原因发生意外,则雇主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是劳动关系,在工作时间突发疾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按照工伤待遇的标准予以赔偿。

2011-01-15 08:54:25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突发疾病4小时死亡的依法可以认定为工亡,可以享受工亡待遇,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1-01-15 09: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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